年度獎項

2026-27年度地區獎勵

2025-26年度 地區獎勵辦法

一、以社為獎勵對象

【總監服務績優獎】

需全部達成以下兩項:

  1. 100%支持地區配合款計畫
  2. 150顆星以上

【總監服務傑出獎】

需全部達成以下三項:

  1. 100%支持地區配合款計畫
  2. 250顆星以上
  3. 達到RI扶輪獎資格

【地區扶輪基金傑出貢獻獎】

  1. 地區扶輪基金捐獻 總捐獻金額 前三名
  2. 地區扶輪基金捐獻 年度基金每位社員平均捐獻金額 前三名,平均每位社員捐獻至少50美元

【扶輪基金EREY貢獻獎】

100%社員響應捐獻年度基金,每人至少25美金,平均每人達100美金元以上。

【扶輪基金全員參與貢獻獎】

100%社員響應捐獻給年度基金、永久基金、遺贈基金、終結小兒痲痺基金、核准的全球獎助金計畫,每人至少25美金,平均每人達100美金元以上。

【扶輪基金卓越貢獻獎】

100%社員響應實際捐獻年度基金,每人皆為保羅哈里斯之友,達成百分百保羅哈里斯之友社;或100%社員承諾捐獻年度基金,每人每年度內捐獻皆達1000美金元以上,達成百分百保羅哈里斯協會之友扶輪社。

【中華扶輪基金傑出貢獻獎】

捐獻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本年度總金額 前三名

【社員成長傑出貢獻獎】

  • 社員淨成長人數 前三名
  • 社員人數淨成長率 前三名

【支持及強化扶輪傑出貢獻獎】

年度內輔導和共同輔導成立新社、新扶青社/扶少團/社區服務團之扶輪社

【最佳服務計畫及公共形象傑出貢獻獎】

各扶輪社提出服務計畫成果,由地區服務計畫委員會評選前九名


二、以社員為獎勵對象

【地區社員發展成就獎】

年度內引薦三名以上新社員之社員

【地區服務功績獎】

表彰擔任年度地區職委員及推動各項地區服務計畫貢獻卓著之社員

【地區服務傑出貢獻獎】

表彰擔任年度地區職委員及推動各項地區服務計畫貢獻傑出之社員

【扶輪基金捐獻獎】

表彰於年度內捐獻一仟美元或以上之社員

【扶輪基金貢獻獎】

表彰年度內累積金額達一萬美元或以上,成為巨額捐獻之社員

【扶輪基金傑出貢獻獎】

表彰於年度內捐獻一萬美元或以上,成為巨額捐獻之社員

【中華扶輪教育基金特別貢獻獎】

表彰捐贈中華扶輪教育基金碩士獎學金新台幣十五萬元或博士獎學金二十萬元之社員

【扶輪親善獎】

表彰扶輪友誼交換 (RFE)、青少年交換 (RYE)、新世代服務交換 (NGSE)、扶少團之接待家庭/參與計畫/隨行人員


評審單位:地區獎勵委員會

各扶輪社申請獎項之表格、報告及佐證附件請以地區獎勵公文發布之截止日前送達地區辦事處。由地區獎勵委員會審查後報請總監核定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