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2017-18扶輪基金研習會DRFS電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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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istrict  R otary  F oundation   S eminar
 地區扶輪基金研習會






               VII. 參與運作的合作組織 (Cooperating Organization)
               合作組織是受到贊助者邀請提供專業技術、基礎建設、倡議、訓練、教育、或是對於獎助

            金能提供其他支援,且聲譽良好的非扶輪機構或是學術研究機構。合作組織必須同意遵守扶
            輪基金會所要求的報告以及稽核工作,並且應要求提供收據與採購證明。在一個扶輪年度內,
            一個合作組織所參與的專案不能超過 6 件全球獎助金,獎學金受獎人所讀的大學不視為合作
            機構,不受此限制。



               地區獎助金
               所有提供給合作組織的資金必須明確的使用於專案活動,而地區也必須保存一份這類活動
            的費用明細報告。



               全球獎助金
               在申請時,獎助金贊助者必須提供一份由主要贊助者雙方及合作機構所簽署的備忘錄
            (MOU)。該 MOU 必須包含下列項目:
               1. 由主要贊助者雙方證實此獎助金是由參與的扶輪社或地區所發起、控制、以及管理。

               2. 來自兩個主要贊助者背書確認該合作機構聲譽良好且負責任, 並且依法行事
               3. 明確描述在執行計劃裡,各方所負責的活動。
               4. 來自合作機構的同意,參與任何扶輪基金會對於與獎助金有關聯的活動的財務審查。



               VIII. 撥款 (Payments)
               地區獎助金
               獎助的資金將只撥付給地區在申請時所指定的銀行專戶。地區獎助資金在執行的扶輪年度                                          ▲ 回目錄頁面
            7 月 1 日開始即可撥款。但是在前一扶輪年度的地區獎助金結案以前,不會被撥款。在執行

            年度結束後,資金就不再提供使用。如果贊助者在執行年度的 5 月 15 日以前無法達成撥款
            的各項要求,該獎助金將會被取消。



               全球獎助金
               除非所有贊助捐獻已經提交扶輪基金會、任何撥款的條件都已符合、而且合同 (Legal
            agreement) 已經簽署,獎助的資金不會撥付。獎助資金將撥付給申請書中所提供的帳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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